Page 7 - 支持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个税优惠政策实务问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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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art 1 关于公益捐赠




                   「问题 1」我通过武汉某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了 2 万元支持


                   疫情防控,我每个月只有工资收入,这笔捐赠支出能在我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工资中扣除吗?



                   「问题解析」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


                  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

                   务总局公告 2020 年第 9 号)(以下简称“9 号公告”)第一


                   条规定,您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

                   感染的肺炎疫情的 2 万元现金,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


                   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哦。同时,根据《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

                   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


                   第 99 号)(以下简称“99 号公告”)第四条规定,取得工

                   资、薪金所得的,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,也可以选择


                   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扣除。如果您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

                   得,需选择其中一处扣除!


                   「系统操作」纳税人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的,扣缴单位


                   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扣缴客户端填报该项目,具体填报路

                   径:收入及减除填写--正常工资薪金所得--本期其他--准


                   予扣除的捐赠额。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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